新政办发〔2021〕38号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新抚区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街、区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近期东北电网出现电力缺口情况紧急会议精神,新抚区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统一部署,于9月10日 起启动了有序用电措施,并决定成立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区政府分管副区级领导 副组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国网新抚区供电分公司经理 成 员: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区教育局局长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区商务局局长 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千金乡乡长 新抚街道主任 福民街道主任 站前街道主任 永安台街道主任 榆林街道主任 刘山街道主任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国网新抚区供电分公司副经理担任。 三、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有序用电管理办法》《2021年辽宁省有序用电方案》,结合《2021年抚顺市有序用电方案》,做好有序用电启动、执行和管理工作,做到准备充分、方案完善、组织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因有序用电带来的损失,保证新抚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协调实施有序用电措施,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起草有序用电执行计划、总结报告等,协调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街道(乡),国网新抚区供电分公司、各发电企业及重要用电企业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有序用电的宣传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热电联产发电企业增高高峰时段发电能力,监控热电联产发电企业煤炭储备量,督促中长期煤炭合约履行。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有序用电执行计划的有关制定工作和有序用电的实施、变更、取消相关工作;对有序用电执行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电力用户,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依据电力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区教育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行业有序用电应急预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行业有序用电应急预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按分工做好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疫情隔离点的梳理报备。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定有序用电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制定有序用电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各街道(乡):组织本地区有序用电风险隐患排查,抓好本地区有序用电措施落实及监督检查,及时有效应对本地区有序用电应急事件,确保本地区生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平稳。 国网新抚区供电分公司:合理制定有序用电执行计划;对相关企业实施、变更、取消有序用电措施下达预先通知;负责有序用电实施期间全面监管工作;对不按有序用电指标执行、擅自动用或更改负荷控制装置等用电计量装置及采取其他非法手段逃避限电任务的电力用户,按照电力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并予以停止供电;在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要开展有序用电影响用电负荷、用电量等相关统计工作;负责抢修人员、设备和材料,抢修车辆保持良好状态;做好变压器、电缆导线等应急电力设施储备,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做好有序用电期间电网事故的抢修工作;负责应对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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