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21〕34号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新抚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营造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对新抚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及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具体组成如下: 主 任:区委常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分管交通运输的副区长 副 主 任: 新抚交警大队大队长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局长 区应急局局长 新抚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区发展改革局 区教育局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司法局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区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区卫生健康局 区应急局 区市场监管局 新抚公安分局 新抚交警大队 自然资源局新抚分局 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 区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区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市公路管理处新抚运管所 千金乡人民政府 新抚街道办事处 福民街道办事处 站前街道办事处 永安台街道办事处 榆林街道办事处 刘山街道办事处 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抚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新抚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