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18〕48号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抚区解决已入住小区居民“办证难”问题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抚区解决已入住小区居民“办证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抚区解决已入住小区居民“办证难”问题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群众已入住商品房但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意见,加快解决我区已入住小区居民“办证难”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按照市政府已售商品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督导指导工作组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主持召开的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会议要求,全面落实省政府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督导指导工作组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确保解决全区已入住小区“办证难”问题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社会稳定,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二、任务目标 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至2019年上半年,力争基本解决我区已入住小区居民“办证难”问题。同时,建立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杜绝新问题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政策保障,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新抚区解决“办证难”问题领导小组。 组 长:吴建波 区委书记 陆 波 区 长 常务副组长:赵效飞 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姚 伟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李春明 副区长 成 员:各街道办事处(乡)、税务局、住建局、城管局、国土分局、老工业搬改办、征收办、采沉办、胜利经济开发区建管办、消防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解决疑难问题的相关政策,为政策的具体实施扫清障碍,提供保障;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参加市、区两级调度,按时上报进展情况,并与市国土局做好对接。 领导小组下设2个工作推进组: 1.第一推进组 组 长:姚 伟 成 员:住建局、城管局、征收办、采沉办、老工业办 2.第二推进组 组 长:李春明 成 员:各街道办事处(乡)、税务局、国土分局、胜利经济开发区建管办、消防大队。 两个推进组负责深入调查“办证难”问题基本情况,梳理问题症结,建立问题台账;向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小区实际情况,提出拟解决问题清单及建议;向领导小组提供“办证难”问题其他相关材料和数据。 四、工作机制 解决已入住小区居民“办证难”问题情况复杂,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集中精力推进。 各推进组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调度会,如有重要议题也可随时召开。 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解决方案,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成员单位,明确相关责任、办结时限。各相关部门每周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拟对18个项目小区分两批次研究解决“办证难”问题。第一批次解决4个项目小区,计划2018年11月底完成;第二批次解决14个项目小区,计划2019年5月底完成。
附件:新抚区“办证难”问题项目小区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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