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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文件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18〕35号    成文日期:2018-7-27 13:27:00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18〕35号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抚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抚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27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政办发〔2018〕40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推进决策实施公开,促进政策落实落地

(一)加强决策预公开。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现实利益、需要全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公布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认真吸纳众智。及时发布决策草案,提供社会意见反馈渠道。(各街道、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强化决策信息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集中公开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和政府相关会议信息(各街道、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决策作出后,要加强政策解读,让群众听得懂、能认同,引导预期、凝聚共识。特别要围绕加快推进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实施3+2”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方面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各街道、乡,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各类媒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在向政府办公室报审文件时,将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各街道、乡,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四)推进执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涉及民生、企业重大决策的具体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和监督方式等,全过程、全方位“晒太阳”、受监督,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结合“十三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是“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等,公开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落实结果。注重运用民意调查等方式,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取得成果,坚决杜绝“被好评”、“被获得”问题。营监局、政府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或部门配合

(五)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主办、谁公开原则,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集中公开答复全文,并在标题中标明建议提案内容概要。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或部门配合

推进履职行权公开,促进行政依法依规

(一)加强行政权力事项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清单内容发生变化时,机构编制部门要履行告知义务,并在本级政府网站及时更新。(编委办牵头法制办配合

(二)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集中公开工商、质监、税务、卫生、环保、消防、交通、住建等与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监管信息公开执法流程、裁量基准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场监管局牵头;国税地税局、卫计、环保住建局、农发局配合

(三)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预决算基本支出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政府决算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分项公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及时公开经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本地区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财政牵头各相关单位或部门配合

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结合实际选取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公开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政府网站为主要发布载体进行发布发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或部门配合

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领域,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各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

抓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坚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教育民政、环保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文体局、农发局、政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强化社会重大关切舆情回应。进一步强化政务舆情回应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对重要政务舆情、社会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及时回应不失声、妥善处置不缺位,并将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建立政务舆情应对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或部门配合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促进服务优化优质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5号)和省市区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更多事项一网通办2018年底前全70%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或部门配合

加快建设全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编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制作流程图,提供格式文本、示范文本、填写说明等样例以及电子文档下载服务。办事指南内容要准确规范,与实际办事一致,杜绝模糊性语言和兜底性条款,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编委办审批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相关单位或部门配合

(二)切实提升实体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全面加强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强化部门协同,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推动线下线上服务融合,政务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确保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杜体外循环、明进暗不进。探索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运行模式,推动一事跑多窗向一窗办多事转变。加强软硬件设施配备,改善服务环境,结合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合理设置服务窗口,避免出现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进一步完善考核监管机制,规范服务行为,强化运行监管,确保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审批局牵头,区编委办、法制办、营监局配合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清理并公开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提交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加快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政务服务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联动协同办理,减少材料重复提交。推动政务服务网与民心网等平台对接,进一步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制定公布全一次办事项清单。围绕办理一件事情,梳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企业和群众多次跑、多头跑的事项,制定一件事情清单。积极开展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适时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加便利。(区审批局、经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或部门配合

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畅通信息发布渠道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辽宁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继续做好政府网站监督检查。规范政府网站开办整合审批联动机制政府网站开办整合须逐级审核,经政府批准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厅审批后,进入备案流程,未经批准的,不予备案、不批复域名、不准许上线。规范政府网站域名,所有政务网站均要以“.gov.cn”为后缀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或部门配合

(二)有序开放公共信息资源。构建公共信息开放平台,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逐步向社会开放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优化政府网站功能。优化政府网站搜索功能,加强对政策文件信息搜索的技术支持政府门户网站要与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前端整合,确保信息同源,提升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功能。(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或部门配合

(四)加快8890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认真落实《辽宁省8890政务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全统一的集举报投诉、政策咨询、便民服务为一体的8890政务便民服务平台。除紧急类热线或国家部委有明确设立要求的、垂管部门的、独立性较强的服务热线,以及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余均要整合到8890政务便民服务平台,逐步实现7ⅹ24小时受理、分转、办理、反馈群众需求,并按照省、市、县三级统一平台、属地管理、分级办理的原则构建工作体系。(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或部门配合

五、推进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体制机制完善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即将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要求,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公开申请接收转办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答复意见格式。新条例出台,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认定的原则,规范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印发的文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或部门配合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除保密审查外,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各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

(四)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以表格形式,展示主动公开信息的名称、内容概述、责任部门、公开时机发布载体、网站链接等。目录要按共性信息和个性信息进行分类,共性信息包括机构设置、政府文件、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法律法规等;个性信息包括部门业务信息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各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

(五)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环保、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环保文体局、旅游、卫计、住建、民政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加大推进力度。

(二)加强工作力量。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保障必要人员力量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加强考核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政府办公室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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