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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文件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抚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办发〔2020〕25号    成文日期:2020-9-23 16:42:00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20〕25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优化殡葬管理资源配置,推进集中集约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满足群众安葬需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抚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2020-2025年)》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24

 

(此件公开发布) 



新抚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方案2020-2025年)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环境整治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营造生态、和谐、文明的殡葬新风,根据辽宁省民政厅《关于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民发〔201971号)精神和《抚顺市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抚民发〔20205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新抚区现有1个乡(包含11个村),涉农人口17200人,现有城乡公益性公墓1个。根据现有公益性公墓设施可安葬数量,常住人口千分之七死亡率、现有散坟存量等因素测算,为满足农村群众基本安葬需求,需要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6个。

二、编制原则

一是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村级公益性公墓总体规划要一次完成,重点做好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编制。

二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实事求是选择用地方式,确定建设数量。

三是节地生态,保护资源。村级公益性公墓占地不超过5亩,双人墓位不超过0.8平方米,单人墓位不超过0.5平方米,建设中不推山,不砍树,注重绿化美化。

四是政府主导,公益属性。村级公益性公墓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为主,支持有条件的村自筹部分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捐资捐建,严禁社会资本合资、合建。千金乡政府负责管理,免费或低偿为村民提供安葬服务。

三、具体规划

按上述规划原则,到2025年全区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6个,全部建在新抚区千金乡。(具体规划见表格)

四、工作要求

以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治理农村散埋乱葬、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为工作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期,新抚区基本实现村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现提出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千金乡人民政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乡主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审批程序。由千金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区民政局根据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提出建设方案,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审,报区政府批准。

(三)规范资金管理。区财政部门要规范做好资金审核拨付、档案管理工作,将本级补助资金纳入预算,足额安排、及时到位,确保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顺利开展。

(四)做好宣传引导。千金乡人民政府要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集中安葬新理念、新风尚。有针对性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消除误解误读和疑虑,防止不实信息传播和恶意炒作,确保社会稳定。

(五)强化督导考核。区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相结合,与农村环境整治相结合,纳入年度督查检查和绩效考核。同时,将加强工作调度,对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迟缓,影响政策落实的地区进行通报。

 

附件:《新抚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具体规划表》(2020-2025年)

 

 

 

 

 

 

 

 

 

 

 

 

 

 

附件

新抚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具体建设规划表

(2020—2025年)

名称

规划建设时间和数量

时间

数量

千金乡

荒地村

2020年

1

郎士村

2021年

1

后邓村

2022年

1

路家村

2023年

1

高家村

2024年

1

唐力村

2025年

1


 
文件解读  

村级公墓.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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