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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文件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文件号:新政办发〔2019〕1号    成文日期:2019-1-8
文件正文  
新政办发〔2019〕1号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最新部署,对专项行动进行再认识、再部署、再落实,全力推进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再督查,查缺补漏,攻坚克难,高质量完成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收尾收口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具体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不折不扣地开展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举一反三,从严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农地非农化,确保农地姓农底线不被触碰,全面规范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促进全区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陆波同志为组长,王晨、李春明、栾航同志分别为副组长,区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发局、市场监管局、旅游局、公安分局、榆林街道、千金乡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排查整治工作组和办公室。   

第一排查整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千金乡辖区内“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长由胜利经济开发区常务副主任王晨担任,小组成员单位由区农发局、国土分局、千金乡组成,千金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对11个村进行包保推进。

第二排查整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榆林街道辖区内“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由区政府副区长栾航为组长,由区农发局、国土分局、榆林街道为小组成员单位,榆林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对2个村进行包保推进。

排查整治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发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区长李春明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农发局局长陈洪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调度通报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和督促乡、街落实清理整治任务和要求,总结进展成效,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1.全面清理排查。由排查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各乡、街等单位做好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乡、街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区国土分局、农发局进行汇总,作为彻底整改的基础依据。

2.加强政策督导。由区国土分局牵头,会同农发等相关部门负责专项行动相关土地政策及行政执法指导,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督办,及时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问题,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三)充分发挥乡、街主体作用

乡、街单位承担实施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乡、街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乡、街单位要尽早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全力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本地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具体工作。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将专项清理整治任务落实到村、组,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

(四)全面开展清理排查整治

开展拉网式、台账式排查清理,乡、街单位要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等相关档案信息,逐个入园入户现场登记造册,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源。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汇总各种违法违规情况,形成排查清理报告,上报市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增强工作紧迫性

做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中央和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一项重点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全区一定要深刻认识专项行动对严守耕地红线的重要意义,深刻汲取秦岭事件的前车之鉴,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好总书记批示要求,不折不扣开展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二)压实责任,强力推进整治行动

“大棚房”问题涉及多方利益,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是一项系统工程、重大政治任务。政府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务必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乡、街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问题排查和问题整改报告签字背书责任。要重点解决好漏报、瞒报、避重就轻、等待观望、工作不扎实、重视程度不够等方面问题,做到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再抽查,确保“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高质量收关。

(三)严格督查,推进工作高标准完成

“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纳入2019年第一个督查督办任务,对慢作为、不作为的相关人员将视情况给予问责,推进清理整治高标准开展,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乡、街单位要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全面排查梳理,切实夯实底数,务必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决不允许留死角、做选择、搞变通。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现“大棚房”问题并如实上报的,以自查自纠为主;在专项行动结束以后,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督导巡察再发现“大棚房”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有一个追责一个,从严查处。

四、工作任务

(一)清理整治范围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一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三是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二)全面梳理排查。2019年1月20日前,开展拉网式、台账式排查清理。乡、街单位要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流转、审批、备案等相关档案信息,逐个入园入户现场登记造册,找出问题节点,追查问题根源。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汇总各种违法违规情况,形成排查清理报告,逐级上报市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

(三)严肃查处整治2019年3月15日前,各乡、街单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坚决退房还地,恢复生产;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区分情况,做细工作,切实加以整改。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非农设施,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农业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技术支撑和检查验收工作。对有关违法责任主体,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执法惩治惩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坚决追回。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有关公职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问题以及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严格依法依纪问责,严肃处理,确保“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高质量收关。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文件:  http://www.fsxf.gov.cn/ins.asp?s=78&i=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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