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政发〔2022〕2号
关于提请黄业宏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新抚区人民政府区长陆波同志提名,提请任命: 黄业宏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 鹏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隋 丽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教育局局长。 徐 艳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 光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徐 辉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局长。 白 刚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民政局局长。 谢运星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司法局局长。 辛凤华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财政局局长。 孙广娜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唐民昇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姜 臣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袁海峰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商务局局长。 平 静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杨 静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代 力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庚申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邹 红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审计局局长。 王 彤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范秀军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统计局局长。 戴 平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金融发展局局长。 汤凌飞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阎 东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石宏伟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信访局局长。 提请免去: 李 刚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刘 莉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贾衷樱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赵 鹏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金融发展局局长职务。 附件:1.干部任免呈报表—黄业宏 2.干部任免呈报表—郭 鹏 3.干部任免呈报表—隋 丽 4.干部任免呈报表—徐 艳 5.干部任免呈报表—刘 光 6.干部任免呈报表—徐 辉 7.干部任免呈报表—白 刚 8.干部任免呈报表—谢运星 9.干部任免呈报表—辛凤华 10.干部任免呈报表—孙广娜 11.干部任免呈报表—唐民昇 12.干部任免呈报表—姜 臣 13.干部任免呈报表—袁海峰 14.干部任免呈报表—平 静 15.干部任免呈报表—杨 静 16.干部任免呈报表—代 力 17.干部任免呈报表—刘庚申 18.干部任免呈报表—邹 红 19.干部任免呈报表—王 彤 20.干部任免呈报表—范秀军 21.干部任免呈报表—戴 平 22.干部任免呈报表—汤凌飞 23.干部任免呈报表—阎 东 24.干部任免呈报表—石宏伟 25.干部免职呈报表—李 刚 26.干部免职呈报表—刘 莉 27.干部免职呈报表—贾衷樱 28.干部免职呈报表—赵 鹏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