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关于转发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发〔2017〕2号 成文日期:2017-1-5 10:42:00
新政发〔2017〕2号
关于转发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 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做好取消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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