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新抚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抚顺市人民政府 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号:新政发〔2017〕10号 成文日期:2017-7-3 10:28:00
新政发〔2017〕10号
新抚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抚顺市人民政府 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的通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抚顺市人民政府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抚政发〔20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