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关于提请李春明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文件号:新政发〔2017〕4号 成文日期:2017-2-14 10:21:00
新政发〔2017〕4号
关于提请李春明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新抚区人民政府区长吴建波同志提名,提请任命: 李春明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纪立东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提请免去: 卢军同志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韩小青同志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职务。
附件: 1、干部任免呈报表—李春明 2、干部任免呈报表—纪立东 3、干部免职呈报表—卢军 4、干部免职呈报表—韩小青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