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关于重新判定区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批复
文件号:新政发〔2014〕7号 成文日期:2014-6-17
新政发〔2014〕7号
关于重新判定区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批复
新抚公安分局,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 根据《辽宁省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判定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新抚公安分局对区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进行重新判定工作已经完成,重新判定区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160家,现由新抚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 希望新抚公安分局、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治安保卫组织、完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健全治安保卫工作措施;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提升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反恐能力,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新抚区160家区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名单
二○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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