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关于对榆林地区废旧塑料回收及加工区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政府挂牌督办的批复
文件号:新政发〔2014〕4号 成文日期:2014-4-15
新政发〔2014〕4号
关于对榆林地区废旧塑料回收及加工区 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政府挂牌督办的批复
新抚公安分局: 你局《关于对榆林地区废旧塑料回收及加工区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政府挂牌督办的请示》收悉,经区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榆林地区废旧塑料回收及加工区列为我区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单位; 二、请你局组织消防部门按相关工作要求,加大隐患整治力度,限期整改,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