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关于提请郭鹏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文件号:新政发〔2020〕5号 成文日期:2020-9-3 10:00:00
新政发〔2020〕5号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新抚区人民政府区长陆波同志提名,提请任命: 郭 鹏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贾衷樱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庚申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 鹏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金融发展局局长。 提请免去: 薛 飞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程 旭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郭 鹏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郑皓元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金融发展局局长职务。 附件:1.干部任免呈报表—郭 鹏 2.干部任免呈报表—贾衷樱 3.干部任免呈报表—刘庚申 4.干部任免呈报表—赵 鹏 5.干部免职呈报表—薛 飞 6.干部免职呈报表—程 旭 7.干部免职呈报表—郑皓元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