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关于提请赵效飞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文件号:新政发〔2019〕6号 成文日期:2019-6-25 11:17:00
新政发〔2019〕6号
关于提请赵效飞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新抚区人民政府区长陆波同志提名,提请任命: 刘 光同志为抚顺市新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提请免去: 赵效飞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黄 伟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张宗洲同志的抚顺市新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附件: 1.干部任免呈报表—刘 光 2.干部任免呈报表—赵效飞 3.干部任免呈报表—黄 伟 4.干部任免呈报表—张宗洲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