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18〕45号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乡)、政府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共抚顺市委办公厅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抚委办发〔2018〕76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抚政办发〔2018〕86号),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全区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足服务原则。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后服务帮助,切实解决学生放学后家长按时接送和课外“补课”负担过重的困难,有效遏制社会“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坚持家校协商原则。实行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依托于家长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家长委员会参与制定课后服务方案。家校对课后服务实施协商共治。 (三)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需求和意愿,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课后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二、具体安排 (一)内容形式 对小学和初中七、八年级学生实施课后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内容是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与各类校园活动、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社团(兴趣小组)活动等有机结合。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对初中九年级实施课后辅导。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课业进度。课后辅导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自主学习及课业辅导,不得“抢进度”、“讲新课”。 (二)时间安排 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最后一节下课至17:30。具体时间和课程安排,由各学校根据季节和本校实际适当调整。 初中七、八年级课后服务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最后一节下课至18:00。具体时间和课程安排,由各学校根据季节和本校实际适当调整。 初中九年级课后辅导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最后一节下课至19:00。周六或周日全天,8:00—16:30。具体时间和课程安排,由各学校根据季节和本校实际适当调整。 (三)师资安排 1.课后服务的师资,主要由学校在职教师组成。其它所需专业特长教师可由学校依照实际选聘。 2.课后辅导的师资,完全由学校在职教师组成。 (四)报名办法 课后服务工作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相关信息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同意并在学校公示后,确定学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 (五)经费安排 1.经费来源。课后服务所需经费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社会捐助、家长合理分担等多渠道解决,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经费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电费、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人员补助等开支。学校要充分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家校共同议定收费标准。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2.经费管理。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实事求是,根据工作实际支付服务费用。要建立费用支出台帐,并定期公示。教育局要做好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指导与监督,对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开展督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要建立健全以学校为主体,各职能部门多方联动参与的课后服务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教育局要指导各学校根据参加课后服务学生人数,安排教师做好客户服务工作。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并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教育局、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力量,联合团区委、妇联、高校、科技馆、街道社区等单位,引进各领域专业志愿者,鼓励有专长的学生家长参与指导学生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课程。 (二)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教育局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学校要有序组织学生放学,引导学生及家长遵守交通规则,积极协助交警做好校门前道路通行疏导工作。各学校要对依照需要选聘的校外师资(包括志愿者、学生家长等)在教育资质和身体条件(如:是否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方面进行审核。做到集中有人监护,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入校有相关资质,保障工作安全有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 (三)加强督导宣传。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服务人员、学生及家长的权利和义务,厘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教育局和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切实落实责任。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课后服务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要做好课后服务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民办学校参照本实施意见,认真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附件:新抚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抚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纪立东 副区长 副组长:秦绪生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计局、区文体局、团区委、区妇联分管领导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秦绪生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