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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抚顺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28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作者:新抚区人民政府浏览:7678次'时间:2023年12月28日

关于《抚顺市贯彻落实第轮省级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28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整改任务

市河长制办公室“一河一策”方案浮于表面,市水务局河道管理不到位。《海新河“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未对海新河超标原因和污染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污染治理措施不具体,没有骨干治污工程支撑,整个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该方案明确指出,海新河由市水务局负责日常巡查并进行河道卫生管理,但从现场督察发现,海新河及其支流沿岸“脏乱差”现象仍存在,特别是东洲区搭连街道段的乌龙沟,有大量生活垃圾积存并阻塞河道,处于弃管状态。

二、整改目标

完成垃圾清理和“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修改,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三、整改措施

对海新河河道垃圾进行清理,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随意倾倒垃圾现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021年各涉河乡街共出动人员近538人次、出动工程机械5台次、出动运输车辆28台次、出动宣传车辆1台次、累计清理垃圾方量54.5立方米。

2022年各涉河乡街共出动人员1448人次、出动工程机械50台次、出动运输车辆302台次、出动宣传车辆22辆,张贴通告170张、发放传单1350张、累计清理垃圾方量3282.95立方米。

2023年上半年,各级河长共巡河985次,解决巡河中发现问题46个。各涉河乡街“清四乱”及清理垃圾行动共出动人员近759人次、出动工程机械37台次、出动运输车辆65台次、出动宣传车辆7台次、张贴通告93张、发放传单520张、累计清理垃圾方量1738.5立方米,投入资金13.64万元。

(二)河长巡河基本情况

2021年度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61次,发现问题61个,解决问题61个;乡级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203次,发现问题3个,解决问题3个;村级河长巡河累计1782次,发现问题37个,解决问题37个。

2022年度,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43次,发现问题43个,解决问题43个;乡级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169次,发现问题5个,解决问题5个;村级河长巡河累计1784次,发现问题39个,解决问题39个。

2023年上半年,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34次,发现问题34个,解决问题34个;乡级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83次,发现问题4个,解决问题4个;村级河长巡河累计868次,发现问题8个,解决问题8个。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1228日至2023111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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