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顺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第28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整改任务
市河长制办公室“一河一策”方案浮于表面,市水务局河道管理不到位。《海新河“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未对海新河超标原因和污染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污染治理措施不具体,没有骨干治污工程支撑,整个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该方案明确指出,海新河由市水务局负责日常巡查并进行河道卫生管理,但从现场督察发现,海新河及其支流沿岸“脏乱差”现象仍存在,特别是东洲区搭连街道段的乌龙沟,有大量生活垃圾积存并阻塞河道,处于弃管状态。
二、整改目标
完成垃圾清理和“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修改,长效机制长期坚持。
三、整改措施
对海新河河道垃圾进行清理,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随意倾倒垃圾现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021年各涉河乡街共出动人员近538人次、出动工程机械5台次、出动运输车辆28台次、出动宣传车辆1台次、累计清理垃圾方量54.5立方米。
2022年各涉河乡街共出动人员1448人次、出动工程机械50台次、出动运输车辆302台次、出动宣传车辆22辆,张贴通告170张、发放传单1350张、累计清理垃圾方量3282.95立方米。
2023年上半年,各级河长共巡河985次,解决巡河中发现问题46个。各涉河乡街“清四乱”及清理垃圾行动共出动人员近759人次、出动工程机械37台次、出动运输车辆65台次、出动宣传车辆7台次、张贴通告93张、发放传单520张、累计清理垃圾方量1738.5立方米,投入资金13.64万元。
(二)河长巡河基本情况
2021年度,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61次,发现问题61个,解决问题61个;乡级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203次,发现问题3个,解决问题3个;村级河长巡河累计1782次,发现问题37个,解决问题37个。
2022年度,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43次,发现问题43个,解决问题43个;乡级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169次,发现问题5个,解决问题5个;村级河长巡河累计1784次,发现问题39个,解决问题39个。
2023年上半年,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34次,发现问题34个,解决问题34个;乡级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83次,发现问题4个,解决问题4个;村级河长巡河累计868次,发现问题8个,解决问题8个。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11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