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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新抚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7328次'时间:2022年7月20日

千金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局内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抚顺市统计局印发《抚顺市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更好完成我区专项纠治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新抚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范秀军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  博  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

李柏华  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龄艺  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郑妍妍  区普查中心负责人

成  员:王钰涵  区统计局纪检委员

张雪娇  区统计局办公室科员

        杜  荣  工业专业工作人员

        顾明炜  服务业专业工作人员

        赵  阳  数据库专业工作人员

        郭元成  投资专业工作人员

        王梓旭  商贸业专业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机关416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专业负责人员负责业务指导、完成相关工作,领导办公室主任由刘博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纠治工作。协调各乡街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纠治工作;积极与市统计局、区纪检监察派驻组沟通协调。根据自查情况,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总结梳理专项纠治工作开展、纠治等任务完成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按时完成全区专项纠治工作。配合国家统计局、省、市统计局做好抽查检查工作。

(二)主要工作

1.制定专项纠治工作方案、组建专项纠治领导小组;

2.完成2017年以来相关检查内容汇总整理;

3.组织完成2022年度入库退库统计专项检查工作;

4.组织完成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5.负责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自查;

6.负责指导督促各部门、各乡街上报统计督查整改后续工作情况;

7.负责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

8.负责与市统计局、区纪委监委沟通协调;

9.按市统计局要求负责指导、完成2022年度入库退库统计专项检查工作(“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的自查工作);

10.按市统计局要求负责指导、完成2022年以来国家统计局下发查询的数据核查。

三、工作要求

1.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工作职责要求的“时间表”“任务图”,认真完成相关工作,强化日常指导、协调,确保专项纠治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

2.强化整改成效。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项销号。能立行立改的即知即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整改。

3.加强沟通协调。专项纠治期间,主动汇报纠治及整改工作进展和成效,加强与区纪检监察派驻组沟通协调,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实现信息共享。

 

新抚区统计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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