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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东方新天地项目回迁选房配户手续
浏览:16298次'时间:2020年10月13日

一、参加回迁选房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回迁选房须房主本人携带以下手续:

1、产权调换协议书原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

3、拆迁证原件;

4、腾空住房验收单原件。

如果房主本人不能参加选房须委托他人选房,被委托人须携带以下手续:

产权调换协议书原件,拆迁证原件,腾空住房验收单原件,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订《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参加选房。

二、办理结算时房主本人须携带以下证件:

1、产权调换协议书原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

3、选房卡原件。

三、办理配户时房主本人须携带以下证件:

1、产权调换协议书原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

3、选房卡原件;

4、结算单原件

5、交款收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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