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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脱贫公开专栏
2018年千金乡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浏览:8254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千金乡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乡农业产业精准脱贫工作,根据《中共抚顺市委、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抚顺市2018年产业精准扶贫工作要点》(抚脱贫发﹝2018﹞4号)、《关于对扶贫互助周转金转型使用的指导意见》(抚脱贫发﹝2018﹞8号),以及《抚顺市2018年农业产业扶贫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一手抓产业脱贫、一手抓成效巩固,把发展特色富民产业作为着力点,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创新产业扶贫工作模式,积极培育和确定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和产业扶贫基地,全力实施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确保全乡产业扶贫对象如期实现脱贫、已脱贫农户巩固成果稳定增收。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等因素,选准特色产业。
    ----政府扶持,群众主体。强化政府责任,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凝聚特色产业发展合力。尊重扶贫对象主体地位,注重调动贫困人口积极性,加强示范引导,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创新机制,精准受益。抓住关键环节,把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长期受益作为产业帮扶边界,避免扶农不扶贫、产业不带贫。注重贫困户的参与度,找准项目实施与贫困户受益的结合点,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参加合作经营,构建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
    ----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加大对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整合各类资金、项目和优惠政策,精准创设特色产业帮扶措施。与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共同推进千金乡特色产业发展。

----分散投资,规避风险。选择适宜的农业项目,分散投资,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在存在风险的项目投资上,通过购买保险实现风险规避。

三、任务目标

千金乡党委政府、与结对帮扶单位深入调查研究,根据贫困家庭人口、资源、技能等基本状况,以及贫困户的意愿,选择能够覆盖带动多数贫困户的主导产业,明确产业基地布局、规模、重点项目、带动贫困人口数等具体内容。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选准产业项目;引导没有劳动能力、没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以多种形式参与到产业发展中,获得收益。

四、资金来源

根据市扶贫办下发文件指示精神,中央、省、市财政共拨付千金乡扶贫发展资金36.5万元。

其中,12万元用于贫困户的危房改造(每户危房改造资金1.5万元,其中郎士村孙玉兰的房屋已由油厂出资翻建,按照要求,其1.5万元危房改造资金充实到产业扶贫资金中)。

剩余的24.5万元为扶贫产业发展资金。

下一步,千金乡出资2万元、新抚区出资3万元、胜利开发区出资5万元,总计10万元,充实到现有的24.5万元产业发展资金中。扶贫产业发展资金将达到34.5万元。

五、资金使用方向

(一)合计12万元(每户1.5万元)的危房改造资金目前已发放到贫困户个人账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也已全部完成。

(二)34.5万元扶贫产业发展资金分散投资利用:

部分资金投入到拥有先进技术的前邓村草莓、大樱桃种植园。购买1栋温室大棚的所有权(需花费约27-28万元,实际买入价格以有资质的评估中心最后的估值为准),再将大棚转租给种植园主经营,每年可获得3万元的租金收入,资金年收益达到10%以上。

剩余资金以入股的形式投入到唐力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和路家香瓜合作社,通过购买合作社的股权,依托分红获得收益。

六、收益分配

目前吃不愁穿不愁的贫困人口标准为人均年收入标准较低,在已申报的九户贫困户中,7户为低保户,1户为五保户,包括耕地地力补贴等农业补贴、少量的土地经营收益等其他收入、及部分贫困户的子女赡养费,部分贫困户已经达到了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

计划从2018年起,在使贫困户达到吃、穿不愁,教育、住房、医疗有保障的基础上,扩展他们的收入来源,实现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

七、未来预期

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扩充产业扶贫资金。发动全区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力量,投入更多资金加入到扶贫产业发展资金池。投资适宜的农业项目,分散投资,提高收益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产业扶贫资金产生的收益部分,除分配给贫困户的部分外,剩余部分继续扩充到产业发展资金池用于收益的产生。

八、资金监管

千金乡政府对产业扶贫资金使用负主体责任,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要实现全过程监管覆盖。包括项目规划、扶持对象确定、资金分配拨付、工程实施验收、监督管理方式完善等方面,都要做出科学的分析决策,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资金投向要符合政策,必须用于与有收益的生产直接相关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与生产发展无关的其他项目。

(二)必须精准辨别扶持对象,确保资金精准、及时使用,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必须做到精确报账核销。对大额资金支出必须实行乡财政(或经管站)直接支付,严格审核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合规性、齐全性和关联性,杜绝虚假事项及不合规发票、虚开发票报账,避免套现情况的发生。

(三)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必须公告、公示。乡村两级对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一律公告公示,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千金乡政府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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