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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民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新抚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浏览:13911次'时间:2013年5月14日
新抚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相关文件精神,2012年在我区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确保这项民生工程项目做实做好,让更多计划怀孕夫妇享受到规范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孕前优生项目的重大意义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出生缺陷儿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直接影响生活质量和家庭幸福。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把预防措施落实在怀孕之前,实现预防关口前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为家庭幸福创造条件,是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对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抚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优势,面向社会、面向家庭、面向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含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效提升优生促进工作水平,将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提高计划怀孕夫妇健康水平,促进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
  (二) 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模式,提高基层服务机构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能力,完善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的长效运行机制,逐步构建政府保障有力、预防服务到位、目标人群广泛参与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服务体系,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具体指标
(1)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普及优生科学知识。目标人群宣传教育普及率100%,目标人群预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识知晓率80%以上。
(2)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的人群覆盖率2012年底达到70%,十二五期末逐步达到80%以上。
(3)孕前优生检查结果准确率95%以上,孕前优生检查结果和优生风险评估建议告知率100%。
(4)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率90%以上。
(5)孕前优生检查信息录入及时率、准确率达98%以上。
(6)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7)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三) 主要任务
  1、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通过积极倡导、广泛宣传、优质服务,引导群众自愿接受检查,逐步提高检查率。在检查中发现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及时提出合理的医学建议,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处置,做到早期发现、早期干预。
  2、切实加强生殖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指导。对登记结婚的新婚夫妇和符合政策生育的计划怀孕夫妇,以预防出生缺陷发生为重点,进行遗传优生、新婚避孕、孕前检查、孕期保健等健康教育咨询,从而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
  3、积极做好高危人群的重点指导和服务。把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有家族遗传史、曾发生不明原因自然流产或死胎死产、较长时期接触高危环境或有不当用药史、出生过先天畸形儿的夫妇及35岁以上高龄初产妇,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并加强遗传优生咨询指导和围产期监测,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和病残儿出生。
  (四) 工作原则
  1、积极宣传引导。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我区在实施幸福家庭工程中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区人口计生局高度重视,将其列为优生促进工程的重要项目。各街道、千金乡要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扩大群众知晓面,引导目标人群积极参与。
  2、坚持知情自愿。按照公开、知情、自愿的原则,客观告知受检者所检查项目的内容、必要性和检查结果的解释、技术水平的局限性等,充分尊重受检者的选择权利,引导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检查前要签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
  3、坚持依法服务。定点服务机构和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与所开展的检查项目相符合的合法执业资质,采购合法的药品(试剂)、检查设备等,使用标准技术,按照专项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量力而行开展服务,必要时及时转诊。禁止超范围服务。
  4、坚持科学指导。预防出生缺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要充分发挥专家在制定工作方案、人员培训、专业指导、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作用,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技术性疑难问题,由市孕前优生项目专家指导组(见附件2)提供技术支持。
  5、坚持方便群众。依据实际,认真组织策划,细化、优化各工作环节的服务内容和方法,尽可能为受检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6、坚持保密原则。为保护和尊重计划怀孕夫妇的权益,对他们的基本信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内容及结果、出生缺陷风险评估结果及干预措施、建议等必须予以保密。
  三、主要内容
  (一) 目标人群
享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
  2、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本地户籍或夫妻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4、在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二) 服务内容
  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病毒筛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妊娠结局随访等19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三) 服务机构职责及服务管理
  我区将开展孕前优生检查服务项目的定点服务机构确定为新抚区妇幼保健所,根据《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技术服务规范》设立科室,配齐设备和人员。通过签署孕前优生服务委托书,明确服务项目和权利、义务,并报市人口计生委备案。不具备开展条件的检验项目,由市妇幼保健院统一承担。
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配合开展有关工作。主要承担宣传教育、调查摸底、基本信息采集、组织发动、信息传递与反馈、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工作。
  新抚区妇幼保健所必须完成国家规定的全部孕前优生检查项目,不得缺项、漏检。要时时实名、据实录入服务对象接受服务的有关信息。不按规定擅自减少检查项目、虚报检查人数骗取专项资金的,取消其定点服务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 经费结算标准、专项资金拨付及管理
  每对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结算标准为3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负担70%,市级财政负担10%,区级财政负担20%。按照“当年全额预拨、次年考核结算、差额多退少补”原则下达。即按上一年度政策内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含流动人口)的出生人口总数预拨当年经费,来年按当年实际检查的夫妇对数和检查项目结算。差额资金分别按各级财政负担比例,予以抵顶或补足当年预拨资金。
  定点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报销单》(附件3)的要求,逐项真实填报,并经服务对象签字确认,每月向区人口计生部门如实汇总上报检查人数和检查项目等情况,并提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报销单》。每季度经区人口计生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区财政部门在每季度末的前5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资金拨至定点服务机构。区人口计生部门留存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
  区财政要保障项目技术培训、规范表格印制、宣传品制作、质量监测和指导评估等工作经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追究相关人员、部门或单位的行政责任,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擅自改变或减少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基本服务项目内容和降低服务标准的,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
  2、贪污、挪用、扣压、拖欠项目专项资金的;
  3、玩忽职守,专项资金管理混乱的。
  四、工作程序
  1、入户孕前优生健康教育。村(社区)负责收集辖区内计划怀孕夫妇信息,入户开展健康教育,告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动员到乡(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接受服务。
  2、知情同意及建立档案。乡(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见附件4),填写《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家庭档案》(样式另发),采集基础信息、询问病史,并动员组织计划怀孕夫妇到区妇幼保健所接受体格检查和其他医学检查。
  3、临床检查及风险评估。区妇幼保健所按标准提供规定项目的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区分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及时告知受检者,并指导其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咨询及治疗。其他一般人群由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提供普遍性优生咨询。
  4、早孕随访及妊娠结局随访。村(社区)计生干部收集妇女早孕信息,配合乡(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早孕随访和妊娠结局随访,并填写相关随访表,随访表要返回区人口计生局存档。
  5、信息收集及管理分析。区人口计生局指定项目信息员,专项负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程信息数据录入及管理工作,建立《家庭档案》,档案要保存15年。妥善收集、保存计划怀孕夫妇检查资料,每月统计分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检查结果、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数据信息,如实填写《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月统计报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地区妊娠结局月统计报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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