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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全力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
浏览:1441次'时间:2019年2月28日

2018年11月3日中央环保督察进驻辽宁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为全面做好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区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坚持边督边改。对2017年环保督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和40个群众投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通过边督边改,立整立改,完成了11项涉及县区内容的整改落实,起草上报了新抚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总结。

二是落实案件销号。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相关案件部门工作调度会议,明确办案目标,完成时限,积极协调市、区相关部门推进案件工作进展,加快了对中央环保督察以来40个群众投诉案件的办结力度,完成38个案件的组卷销号和上报工作,对2个未销号案件持续做好跟踪落实。

三是及时完成材料上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辽宁以来,按照省、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协调组的要求和时间进度节点先后起草上报了《新抚区水污染防治情况工作总结》、《新抚区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工作总结》、《新抚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新抚区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总结》、《新抚区投诉案件办理情况总结》和相关材料的搜集、整理、上报。

四是明确任务全力迎检。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方案》,全面负责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改等相关工作。下设综合联络组、材料组、信访受理及案件处理组、宣传报道组、督察及责任追究组、后勤保障组。为整改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工作任务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五是快速接转群众投诉。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督查期间,全区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59件,全部进行了整改落实,按时间节点及时办结。每件案件第一时间接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交办部门领导亲自接件,班子集体研究,现场落实案件情况,结案过程层层把关,疑难案件区主要领导现场审核确定,同时强化案件的后续跟踪落实,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直至彻底解决。

六是加快办案进程。截至12月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新抚区的59件群众信访投诉案件已全部办结,并通过省、市级信访组审核。我区案件交给10 个部门办理:其中安监局2件、城管局31件、国土分局1件、环保局9件、经信局3件、刘山街道1件、南花园街道2件、农发局2件、千金乡3件、市场监督管理局胜利分局1件、住建局4件。重点案件4件,属实12件、基本属实34件、部分属实1件、不属实12件,问责1人,水污染13件、噪音14件、土壤污染3件、辐射污染4件、大气污染18件、生态污染6件、其它污染1件。

因办结时限短、案件情况复杂、历史欠账等多种原因,新抚区对下步整改进行周密安排。

一是加快办结速度,对交办案件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后续整改督办,推动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相互配合,查漏补缺,认真整改,对标环保督查“回头看”要求边督边改,立整立改,加大案件办理办结力度。

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都要有明确责任部门和包案领导。同时加强对全区各部门投诉办结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定期听取案件进展办结情况,如有反复投诉的重大环境信访案件,通过区专题会议落实。加强对案件的督导检查,一包到底防止反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三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时间表,确定路线图,重点做好胜利开发区、华山园区和榆林地区的城市管网建设,确保企业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四是坚持立整立改,边督边改,坚持举一反三,不搞一刀切,制定整改问题清单,落实完成时限和部门工作责任,定期听取工作进展,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和搞一刀切的行为严肃追责。

五是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发挥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环保工作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各部门、乡街及基层环保工作有人问、有人管、有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六是及时做好案件收尾工作,完善每个案件的督察整改工作档案。对各项整改事项进行了集中收集整理形成案卷,并随时收集相关资料充实完善。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进驻期间交办我区未办结的群众投诉案件和新转办案件继续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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