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首页
今天是: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
省《整改方案》第四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浏览:12947次'时间:2020年5月18日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正是由于思想认识有差距,辽宁省一些部门和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甚至一度存在环境保护惰政怠政问题。

二、整改目标

全区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提高,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意识明显增强,环境保护惰政怠政问题得到解决。

三、整改措施

1.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正确对待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对城市发展、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等严把环保关,大力发展能够推进环保的循环经济产业,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对环保不过关的项目坚决不上、坚决不推。

2.压实环境保护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56号)和《中共抚顺市委办公厅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3.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和“推动器”作用,积极引导全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全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向党中央对标看齐,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论断、新思想引导全区党员干部提升生态文明素质和思想认识,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区委、区政府党政领导带头,各部门、各单位形成高度共识,在工作中切实做到将生态保护摆在突出位置,将打造美丽新抚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结合、系统推进,在实际行动上同向同力,走高质量、高效益、低污染的绿色发展之路。近年来,全区紧紧围绕采煤沉陷区综合整治、蓝天保卫战、海新河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改善城市生活环境、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下大力度,攻坚克难,抓短板,强弱项,下大功夫,拉长补齐短板,全力打牢新抚环保工作基础。同时,推进胜利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环保产业项目招驻,目前已有4个循环资源利用项目入驻。

2.严格落实执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56号)和《中共抚顺市委办公厅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压实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成立专项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形式,重点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千金乡垃圾分类减量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承担整改任务的单位和部门都能够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各自职能,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各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基本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3.进一步对标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特别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新抚区重要工作内容,把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方案,作为部门评优、领导业绩和绩效奖励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浑河流域综合治理等相关内容纳入我区“重强抓”专项行动中,作为部门评优、领导业绩和绩效奖励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设定指标任务为9项,底线保障任务2项,共计32分;纳入街道绩效考核体系“重强抓”指标任务为1项,底线保障2项,共计40分;纳入千金乡绩效考核体系,其中“重强抓”指标任务1项,底线保障任务2项,共计40分。各乡街、各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一是积极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各项问题保质整改到位。二是严控秸秆焚烧,落实秸秆禁烧网络管控责任。持续巩固千金乡小地板、小木炭加工企业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全力做好重污染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制定《新抚区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确保重污染天气有效应对。三是严控烟尘污染,重点加强工地、料场堆场和道路扬尘整治,制定《开展2019年新抚区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效防控我区环境空气污染。四是狠抓河流污染治理,发挥“河长制”常态化管理机制功能作用,以消除劣V类水体为目标,各河长加强日常巡河次数,发现问题,立整立改,推进区内河流水质问题得到解决。五是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促进农村污水污染治理,制定《新抚区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对18家畜禽养殖户完成防水、防渗污染整治工作。完成新抚区畜禽禁养区补充划定。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千金乡垃圾减量分类,“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

受理部门 :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8289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新华大街28号

 

        新抚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主办单位:抚顺市新抚区政府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52862190,52862058   单位地址: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街3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04020005 ICP备案:   技术支持:经纬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