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新抚区排查出的26家企业,整改问题不清,没有具体整治措施。
二、整改目标
完成制定新抚区“散乱污”整治措施
三、整改措施
1、2020年8月,详细了解企业情况,确定整治清单。
2、开展“散乱污”整治行动,依法采取断电、搬迁、停产等措施,确保完成全部清理整治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详细了解企业情况,确定26家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对26家散乱污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停止生产,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进行关停取缔。并协调国网新抚供电公司对小塑料加工点下达断电通知,于2020年10月20日对其实施断电处理。已对6家企业进行强制关停取缔,20家企业进行自主关停,完成整治任务。2023年,对26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复查,15家已关停,11家已办理营业执照。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6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电 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