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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抚顺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第15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浏览:3506次'时间:2024年7月12日


一、整改任务

新抚区排查出的26家企业,整改问题不清,没有具体整治措施。

二、整改目标

完成制定新抚区“散乱污”整治措施

三、整改措施

1、2020年8月,详细了解企业情况,确定整治清单。

2、开展“散乱污”整治行动,依法采取断电、搬迁、停产等措施,确保完成全部清理整治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详细了解企业情况,确定26家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对26家散乱污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停止生产,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进行关停取缔。并协调国网新抚供电公司对小塑料加工点下达断电通知,于2020年10月20日对其实施断电处理。已对6家企业进行强制关停取缔,20家企业进行自主关停,完成整治任务。2023年,对26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复查,15家已关停,11家已办理营业执照。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715日至2024726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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