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新抚区站前街道解放路社区2021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环境及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告
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713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要求,在抚顺市新抚区站前街道解放路社区2021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环境及公共服务提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过程中,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抚顺市新抚区站前街道解放路社区2021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环境及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改建。
3、项目内容:改造社区居民户数1441户20栋楼,总建筑面积为14.72万平方米,小区分批建成于1963年—1999年。改造内容包括道路改造(沥青路面15000平方米,混凝土砖5000平方米),排水防涝管线改造4000米,供水管线改造4000米,供热管线改造2000米,燃气管线改造2000米,新增5米高太阳能路灯60套,增加弱电设备40台/套,维修改造停车场1处,绿化改造10000平方米,新增养老抚幼无障碍等公益设施10套,改造综合服务站300平方米,改造便民市场4000平方米。
4、项目范围:抚顺市新抚区。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结合分析结果,针对项目的风险程度和风险状态,确定初始风险等级;
5、针对风险因素和初步判定的风险等级;
6、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社会各界和当地群众,特别是与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和有关部门对实施征地的真实意见和述求。
1、本项目涉及群体对项目的了解;
2、本项目涉及群体对项目的态度;
3、本项目涉及群体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便于征求和整理公众对本项目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项目单位设立了联系电话,并计划召开专项座谈会。公众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项目单位取得联系并登记,项目单位酌情确定是否召开座谈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期限
本次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六、项目单位概况
项目单位:抚顺市新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单位联系人:徐凤立
联系电话:0245286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