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3号))、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抚顺市发展改革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抚发改投资[2014]127号)的要求,在抚顺市华山道路改造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过程中,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抚顺市华山道路改造建设项目
2、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工程主要包括四类:车行道翻建161511.6平方米;铺设工业给水管道(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DN200~DN400 7890米, 铺设生活给水管道(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DN100~DN200 8065米;铺设排水管道DN400~DN600 (HDPE立筋增强缠绕玻纹排水管)7585米;铺设雨水管道(钢筋混凝土管)DN500~DN900 8560米;供电线路7980米;通信线路7840米。
3、项目区划:抚顺市新抚区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社会和实施方案涉及的群众,特别是与本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群众和有关部门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
1、本项目可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群体所带来的风险;
3、项目进行中可能造成社会舆情影响的风险;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便于征求和整理公众对本项目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项目责任单位设立了联系电话,并计划召开专项座谈会。公众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项目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并登记。并酌情确定是否召开座谈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期限
本次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
本项目联系电话:
本项目联系人:唐民昇
六、项目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抚顺市万事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抚顺市万事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日期: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