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区级政府补贴项目
培训机构的公示
依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社[2017]38号)精神和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择优委托市级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工作的实施方案》、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择优委托区级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18年承担区级政府补贴项目拟认定培训机构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年6月21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指导科或局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科室电话:024--52313908 传真:024--52313939
局办电话:024--52313939
电子邮箱:xfqldj2440702@163.COM
附件:承担区级政府补贴项目拟认定培训机构名单
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2日
附件
承担区级政府补贴项目拟认定培训机构名单
序号 | 培训机构名称 | 办学地址 | 培训职业(工种)及级别 |
1 | 抚顺市工程机械 职业培训学校 | 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路18号 | 初、中级: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焊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