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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文化体育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23423次'时间:2018年3月23日
2017年,区文体局在区政府办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完善公开机构,建设长效机制,夯实公开载体,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来,区文体局按照服务发展、服务建设、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狠抓关键,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贯彻精神,夯实基础。一方面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学习,使适应《条例》要求、贯彻《条例》措施形成自觉行动。一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准备。对照《条例》规定和信息公开分类明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涉及政府部门职能、业务事项及开展业务工作所产生的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重点清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做到无遗漏、不失误。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以收集清理的政府信息内容为依据,按照统一要求,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三)突出重点,深化工作。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着力抓好了面向公众的决策公开、面向群众的办事公开、面向社会的发展公开。凡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和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均实行对外公开,凡涉及机关单位内部人财物的重要事项均实行对内公开。
(四)着眼长效,健全制度。按照《条例》的规定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文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有计划、有考核、有问责。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结合区文体局工作实际,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部门、本单位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列入主动公开的范围。
(一)主动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情况。主动公开了政府规范性文件,窗口行政审批项目及其办事流程、行政许可、工作动态等。
(二)主动公开相关机构和人事信息情况。对单位机构变化情况及重要人事任免、等情况随时公开,主动公开了领导人员变动、调整情况,领导人员姓名等信息,本单位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及相关职能职责等信息。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二是严格把关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初审或审核环节。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证照发放环节,进一步方便了来办事的人民群众。三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区政府、区财政要求对本单位各项财务信息进行公开。
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17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三类16项,及时公开承接、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制定目录清单,公开了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流程、审批要件等;办理过程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办理结果向社会及时公开。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由文体局承办的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共2项,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项,政协委员提案1项,涉及内容有群众性体育场所建设、公益电影播放等方面。我们认真走访,与代表委员们沟通情况、采纳意见、改进工作,实现人大政协、提案人和承办单位“三满意”,建议提案全部办结,圆满完成了区政府确定的办理工作目标。
三、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强化宣传,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宣传。一是窗口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宣传工作,印制了相关的政策解读资料放在行政服务窗口,利用服务窗口宣传政策解读。二是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活动做好政策解读。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传播作用,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
四、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建立文体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按时登录民心网政民互动工作平台,全年在民心网政民互动工作平台回应群众问题两条,回应率100%。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无。
六、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无。
七、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完善了《新抚区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新抚区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新抚区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新抚区文体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2017年新抚区文体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
八、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