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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发改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23736次'时间:2018年3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抚政公开办〔2018〕1号)的要求,为落实好年度报告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发改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概述
新抚区发展改革局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和新抚区政府有关要求,以创建法治型、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现有政务公开工作为基础,以公开、便民、廉洁、高效为要求,切实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拓宽群众对机关监督渠道,建立廉政、勤政、高效、创新、务实,人民满意的机关。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区发改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资料,按程序审核统一对外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报送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人,责任不缺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区发改局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质量进一步提高。我局对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项目立项流程等信息在新抚区网站上进行公开。我局预算、决算上报至区财政局统一公开。权责清单上报至区编委办统一公开。区发改局固定资产投资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纳入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前置要件、办结时限在办事大厅公开。
为了落实中央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区发改局配合上级要求,持续开展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的建设,引导企业使用在线平台,及时公开动态调整办事指南、业务规划、办理情况等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行政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公开信息归类准确、更新及时、内容详实。以政务公开栏、公共查阅点、相关会议、网站等有效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并在办公室设置信息公开受理点和查阅点,受理公民和单位信息查询。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区政府要求,上报我局权责清单,并已及时进行网上公开。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我局承接市下放建设投资管理权限5项。分别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限;《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中规定的市级及县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权限;除楼堂馆所及国家禁止的项目外,由城区政府全部行使自行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增资、合同、章程审批权限。我局在市发改委的直接指导下,初步建成了“2张清单和1个平台”。1张清单,是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权力责任清单。1个平台,是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这些清单和平台在网上开放,公众可以主动查询。我局根据市发改委指示,逐步将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全部纳入到平台受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督。同时,将重大项目储备、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等纳入在线监管平台,推动实现项目申报、审核审批、计划下达、进度管理等全流程、在线运行和监管。坚持政府职能转变落实到优化营商环境上,把审批、核准、备案变成为客商服务,不断提高群众对“放管服”工作的满意度。2017年以来,已办理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备案类项目4个,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实现了零超时,零投诉。同时,我局对进驻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编制了《办事指南》,在大厅大屏幕滚动公示,在服务前台上摆放。明确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方便办事人员。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于2017年受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已顺利办结,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我局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100%。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由专人负责我局民心网管理工作,每天登陆民心网,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及时解答,畅通政务公开渠道。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对我区政府网站、政府公开电话涉及到我局的群众投诉及建议,及时进行回复处理。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7年度,暂无公众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等方面的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成立发改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目标管理,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更新和完善。组织涉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中心组学习1次、研究部署工作2次,全局干部职工学习2次。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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