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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强化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情况
来源:区环保局浏览:16755次'时间:2017年12月4日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大大气污染源治理力度,新抚区积极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我区制定《新抚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明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环保局等成员单位还制定了本部门专业应急预案,确保积极防控,及时应对,降低大气重污染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认真执法,落实企业强制性减排措施
      2017年10月18日抚顺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我区积极应对,环保执法人员对实施强制性减排的抚矿水泥厂、抚顺金刚水泥厂等企业进行环保监察,落实企业限产措施,从严监管。
      三、强化执法,严控各类污染源
      (一)加大燃煤锅炉监管力度,确保烟尘达标排放
区环保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单位,加强宣传,督促整改落实。加大对锅炉业户的巡查力度,对锅炉冒黑烟现象做到早发现、早查处,保证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全面遏制锅炉冒黑烟污染。尤其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各类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燃煤锅炉污染等单位施行严管、重罚,对烟粉尘重点监管单位,实施限产50%的环保措施。
      (二)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治理工地扬尘污染
      1.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整治,严控道路交通扬尘。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对施工工地开展检查,强化对新东方、大酒店、温沙公馆等建筑工地出入口的管理,减少建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针对车辆运输泄露遗撒污染路面等突出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巡查,设立卡点,实行全天候值守监察,全面改善新抚区范围内道路卫生环境。
      (三)严控露天堆场扬尘污染
排查扬尘污染企业,督促其采取抑尘措施,有效治理全区煤厂、砂石料场、水泥厂等厂矿企业露天堆场的二次扬尘污染问题,依据《辽宁省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执法检查,对有扬尘污染的企业,下达整改要求,责令企业采取抑尘、覆盖等措施,减少污染排放。
      (四)严禁秸秆焚烧
      加强粮食作物废弃秸秆的管理工作,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环境危害,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同时,环保、农发等执法部门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确保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无秸秆焚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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