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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人民政府2011年度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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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人民政府2011年度信息公开
工 作 报 告
 
2011年3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工作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新抚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1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精神开展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助政府监督检查、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并有1名兼职工作人员,有必要的办公条件,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具体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部门、街道明确专职工作人员,由于领导到位、机构健全、责任明确,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讲求规范。始终围绕各单位自身职责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公开,只要不是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向群众公开,逐步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公开内容。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成立了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各单位轮流值班,为群众提供办事、咨询等服务;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政府网站、宣传栏、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招聘等。三是规范政务公开形式。总体要求是结合实际、灵活多样、注重效果,不搞形式主义,向社会公开法律依据、标准、程序、职责、收费内容、法律要求等,服务对象该做什么、审批机关人员做什么、怎么做都一目了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负有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责任。在工作中我们突出以政府信息通报、政府网站为重点,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市民诉求反馈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群众投诉件办理的信息公开。
 
  2011年度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文件38件;公开市民投诉及咨询件147件;公开市政务公开咨询件11件,公开政府信息97件。省民心网公开信息5件,全部达到5星标准。
 
  三、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情况
 
  2011年,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我区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注意了制度建设,公开信息采用栏目负责制,明确责任单位和更新时限。设有区长信箱、咨询电话等方式,将政务公开工作置于广大公众的监督之下,对促进各级领导和干部廉洁规范从政起到了监督和促进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公开。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各级档案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街道、社区等基层领域的延伸,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向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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