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教育局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6279次'时间:2021年1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为落实好本部门的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简要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推进信息公开。区教育局在新抚教育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以下信息:一是开展教育督导,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视导,将有关要求及时予以公布。二是积极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文件、项目规划、有关会议及领导讲话、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和做法等。三是及时发布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办学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招生政策、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举报途径和信访接待地址等。 (二)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教育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学生、家长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教育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教育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做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三)推进执行公开。我们主动公开重点教育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基建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 (四)推进服务公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审批时限。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开展各项活动,推进政务公开 为了贯彻落实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要求,教育局结合实际,下发了《新抚区教育局“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 (一)基层各单位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依据教育局下发的活动方案,各校结合本校实际,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富有成效。各校利用校会时间,将学校政务公开工作向全体老师作以宣传,使教师明确校务公开的意义和内容,从而监督和督促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更好开展;学校利用电子屏幕,将本次活动时间、主题及宣传标语进行全天候滚动播出,让每一个进入校园的人都知道政务公开宣传日的主题以及今年的努力方向;对于入学和升学,学校以一封信的形式下发给学生,让学生、家长了解相关教育政策;召开家长委员会工作会议,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解答家长咨询的问题…… (二)教育局机认真督导政务公开工作。5月5日上午,教育局选派机关干部深入到各校政务公开宣传点进行检查指导。各宣传点在学校附近群众比较密集的场所发放传单,并现场办公,当面解答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活动现场的群众特别多。其中,提问最多的是有关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入学条件、阳光分班等,各宣传点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等家长关心的有关事项进行解读和答复,满足了家长对教育情况了解需求,做到了讲政策、解难题,以让家长和孩子受益。 (三)教育局机关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日”工作。5月13日上午,教育局机关在区政府第二办公楼门前与政府各部门一道举办了政务公开一日宣传活动。区教育局制作了政务公示板进行现场展示,发出宣传资料500余份,区教育局领导和机关干部亲临宣传现场,开展了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对群众的咨询或反映的情况予以认真的记录和耐心的解答,共接待前来咨询的市民40余人,其中就学籍管理、转学、分班、名优教师教学安排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真正把教育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打造“阳光教育”。 新抚区教育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抚顺市政府、新抚区政府有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目标,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扎扎实实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