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商场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提案》(80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567次'时间:2023年4月18日


赵伟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商场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辖区共有商场超市经营户3家,均经营散装食品,其中双燕超市、比优特超市两家超市经营冷热菜和现制现售食品。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我局遵循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是国家食安委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商家须遵守的规定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1.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我局制定出台《中共新抚区委新抚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新抚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新抚区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实绩考核;我区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聘请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95人。目前负责包保的区级、各乡街、社区(村)干部158名,已全面完成商场超市包保主体的包保对应关系。

2.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情况。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我局辖区3家商场超市,一户一档,积极推进风险分级管理,2022 年度根据静态分值、动态分值的评分,3家商场超市风险风险等级均为B级。2022年度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52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1个,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散装食品监管工作

散装食品监管工作依据《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进行监管,对散装食品的采购、贮存、销售、标签标识、人员管理、现场加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经营环境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2022 年度3 家商场超市散装食品销售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经营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未采取防尘遮盖保证散装食品安全的措施。

四、法制宣传工作

1.深入开展市场监管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广泛地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组织开展“两节”“两会”和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周等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树立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坚持市场监管业务全过程普法。将普法工作融入到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纠纷调处等市场监管业务各环节、全过程。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许可审批、处理纠纷等各个环节主动公开法律依据、办案(事)流程、权利救济途径等重要法治信息,宣讲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时为行政相对人释疑解惑;在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以告知、提示等形式,向申请人提供申请条件、审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规定,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告知有关权利义务等注意事项;在调解处理群众纠纷过程中,要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市场安全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让人民群众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习到法律知识、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以您的提案为问题导向,建议商家在经营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改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散装食品的监管;我局也将积极研究探索商场超市远程监管系统,建立“透明商超”管控平台。促进食品经营者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商场超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让智慧监管为全区商场超市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力求做到让“从业者用心、监管者省心、消费者放心”。

感谢您对抚顺市新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