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提案》(63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364次'时间:2023年4月17日


魏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意见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种“进校园”活动丰富了学校的课程建设,开阔了学生的视野,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学校、教师以及学生的负担,干扰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区教育局对此十分关注,为减少这样问题的出现,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规范和精简各类“进校园”活动。

一、切实加强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归口管理

2019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规范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精心育人。

教育局将进一步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学习,提高对《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认识、理解和把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执行到位。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统一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区教育局严格把关,统筹把握各类进校园活动总量,对不适合中小学(幼儿园)或教育效果不明显的 进校园活动要坚决拒绝

二、建立健全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制度

对于各类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批准的原则由主管教育局审核批准。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对活动内容、具体方案、举办单位和参加人员等进行严格把关。对于经审批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明确责任人负责全程监管,一经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或存在发布或变相发布商业广告的行为,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各有关部门临时提出的进校园活动计划,学校不得擅自同意,以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关部门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增加进校园活动项目的,其活动主办方必须向主管教育局提出申请,经主管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进校园开展活动。凡未经批准的校内、外活动,一律禁止组织学生参加。

三、进一步落实各类“进校园”活动学校选择权

为充分尊重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允许学校根据自身的师资力量、教育设施、社会环境和生源特点等选择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进校园活动。各学校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进校园活动要精心组织,将活动内容有机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中,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下一步,教育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和监管制度,出台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举措,继续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规范管理和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规范进校园工作取得实效,为中小学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十分感谢您对我们新抚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关注我区教育工作,监督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使我区教育教学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新抚区教育局

                      20233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