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督的提案》(58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354次'时间:2023年4月17日


程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法院“四类案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是依法治国在具体的司法责任体系中的具体体现。法院在实际的工作中,为能够将“四类案件”进行有效、有序的监督管理,结合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推进,将该四类案件已经纳入到办案系统中,能够通过大数据手段,据实体现该类别案件整个流程情况,从案件的立案、办理到办结,都有管控的节点,能够做到专项地、具体地、准确地跟踪回馈案件数据情况,达到科学管控目的。

此外,您提出的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法院通过集约送达、庭审直播、裁判文书网、院长信箱以及纪检监督等多种方式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及开展专项性的各类监督活动,以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法院、监督法院,为法院得到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提供更有效的途径和渠道。

感谢您对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