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 办事指南
浏览:2422次'时间:2023年3月16日
一、服务事项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 二、发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三、项目办理基本流程 1.受理 申报材料经审核后,对符合受理规定的,发出《新抚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审核意见表》;对不符合受理规定的,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对材料不齐全的,发出《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2.审查(勘验) 相关工作人员及第三方专家进行现场勘验和材料审查。 3.办结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的,作出批准的决定,签发《新抚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审核意见表》。依法需要听证、检测、检验所需要时间除外。 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发出《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通知申请人前来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四、办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需要提供的材料 石油天然气管道相关区域工程施工申请书(企业法人可自行在抚顺政务服务网下载) 五、办理地点 新抚区新抚路71号新抚区行政审批局1楼发改局窗口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4-52862600 七、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八、是否收费: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