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浏览:2340次'时间:2023年3月16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许可事项。

二、申请事项

事项: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申请和办理。

分项:设立、变更、注销、补证。

三、法规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文化部关于加强执法监督 完善管理政策 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市发2014〕41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5〕627号)

四、实施机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筹建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