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新抚区承担政府补贴 项目培训机构的公示
浏览:12430次'时间:2022年12月13日

根据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文件要求,以及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顺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抚人社函【202291号)文件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2年承担区级政府补贴项目拟认定培训机构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122017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反映。

局办电话:024-52313939    传真:024-52313939

电子邮箱:xfqrsj52313939@163.com

 

 

 

 

 

 

承担区级政府补贴项目拟认定培训机构名单

 

序号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工种及级别

委托期限

1

抚顺市新抚区胜利职业培训学校

初级:西式面点师

三年

2

抚顺市新抚区天鹰职业培训学校

初、中级:美发师、中式面点师

初级:美容师

三年

3

抚顺市新抚区潜能职业培训学校

初级: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