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5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答复举报人情况(选填) |
1 | D2LN202104110040 | 抚顺市新抚区千金乡荒地村南侧离村200米处有一处养鸡场,养殖1万只左右,异味扰民,无防护措施。且正在扩建,破坏山体10亩左右。 | 新抚区 | 案件反映情况基本属实。2021年4月13日,新抚区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养鸡场进行调查。经查,该养鸡场为荒地村个人养殖户,建于2015年,面积约1500㎡,距离荒地村居民聚集区约300米,养殖数量约9000羽,自建防渗储粪池一个,用于收集鸡粪。但现场发现部分鸡粪外溢在储粪池附近,产生气味对周边造成影响。同时,该养殖户在未获得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扩建厂房,占用耕地面积约600平方米。 | 基本属实 | 一是防止鸡粪外溢隔离的防水防渗防护设施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购买清粪车辆,做到及时清理,杜绝异味产生。 二是关于占用耕地建设问题。该养鸡场实际地貌为荒山,坡度较大,当前最新的三调数据已变更显示为林地,而且考虑到养殖户投入较大,本着问题整改避免“一刀切”原则,减轻养殖户损失,区自然资源部门已为其补办相关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用地已合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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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新抚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4日 (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新抚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2862157
邮寄地址: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路3号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