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农发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18610次'时间:2018年3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抚政公开办〔2018〕1号)的要求,为落实好年度报告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区农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简要报告。
(一)总体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实际,区农发局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并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向先进部门学习的基础上,政务信息公开沿着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截至 2017年底,区农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区农发局上报、公开各类信息共计3条;上报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2017年新抚区农机补贴工作已顺利完成,全年共计补贴一次,共补贴农机具18台,补贴金额合计257890元。
2.2017年公路超限运输整治,公示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3.2017年6月21日,新抚区印发了《新抚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17〕32号),7月末全面完成乡级工作方案的编制,共涉及1个乡、9个街道。
4.区农发局为加大林地非法耕种打击力度和秸秆焚烧打击力度,下发了《关于印发新抚区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农发〔2017〕6号)文件。通过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行为,强化政府行政领导、行业部门和森林经营者防火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完善组织指挥、预警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实现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的“双无一控”的森林防火工作目标;通过打击小开荒行为,加大还林力度,推动从林业政策上、制度上形成禁止小开荒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按照全省大规模造林工作要求,新抚区2017年完成造林1500亩,其中荒山造林600亩,退化林分修复900亩。
5.完成大岭台旅游道路一期、二期工程,修建旅游道路3.4公里、停车场2处3100平米,总投资161万元;完成2016年水毁路段修复工程;完成农村道路修建11.7公里,包含3.4公里农村公路大中修、8.3公里一事一议巷路修建,总投资330余万元。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以政务信息内容为依据,按要求开展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编制工作。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区农发局本年度回复区人大代表建议提案2件。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区农发局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利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对农村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增进公众对农村工作的全面了解和理解。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严格责任。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7年度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各类申请。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区农发局未接到群众团体举报,未受理行政复议事项,也未发生行政诉讼事项。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1.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管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及时补充制定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2.加强调查研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下大力开展基层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情况,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等。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利用互联网、报刊、广播等多种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