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14476次'时间:2015年3月16日
2014年,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本部门工作的透明度、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环境,为我区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有力保障。现将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内其他人员任成员,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动态整理归档,保证机构健全、组织有力、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同时,我局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新抚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大大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制定方案,重在落实 年初,我局制定了《抚顺市新抚区2014年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确定了全年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同时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督查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相关科室、责任人职责。 为进一步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着重做好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创新公开形式。我局除了常规的设立公开栏之外,还编印了局办事指南,在新抚区公共行政大厅设立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一站式服务,开通了12350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在新抚区政务公开网站上还公布了全局和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职责分工,随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是依法公开。按照工作需求,对我局的职能、职责及承办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结时限等内容全部纳入局办事指南,除在办公地点上墙公示外,还在政府信息内网、政府信息外网上进行公示,方便群众了解、办事。 三是及时主动公开。及时上报在安全生产领域各种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及批复,调查处理完毕后,经审定,上报市局进行统一发布。对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决策等,及时通过报刊、网络、传单、培训等形式予以发布。 四是及时清理变更行政审批项目。2014年我局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再次清理,在办理程序上最大限度地简化,在办理速度上进一步提速,我局还对全局的行政权力进行了逐项清理,确保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依法进行;五是强化监督。设置了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014年,我局共报送各类工作信息20期,上报各类监管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及专项执法行动总结11份,通告(征求意见类)33条,批复1份。通过多种途径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增强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使我局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坚持长效,为民服务 信息公开工作贵在坚持长效,《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2014〕1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2014〕20号)文件精神,公开安排部署工作,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检查长效机制,不松懈,不拖延。建立主动发布机制,提升安全监管公信力,拓展与民众沟通渠道,为新抚区经济腾飞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