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抚区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14271次'时间:2015年3月16日
2014年,我局在区政府办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完善公开机构,建设长效机制,夯实公开载体,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年来,我局按照服务发展、服务建设、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狠抓关键,着力推动文体广新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贯彻精神,夯实基础。一方面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学习,使适应《条例》要求、贯彻《条例》措施形成自觉行动。一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准备。对照《条例》规定和信息公开分类明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涉及政府部门职能、业务事项及开展业务工作所产生的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重点清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做到无遗漏、不失误。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以收集清理的政府信息内容为依据,按照统一要求,及时更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三)突出重点,深化工作。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着力抓好了面向公众的决策公开、面向群众的办事公开、面向社会的发展公开。凡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和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均实行对外公开,凡涉及机关单位内部人财物的重要事项均实行对内公开。
(四)着眼长效,健全制度。按照《条例》的规定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文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有计划、有考核、有问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部门、本单位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列入主动公开的范围。
(一)主动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情况。主动公开了政府规范性文件,窗口行政审批项目及其办事流程、行政许可、工作动态等。
(二)主动公开相关机构和人事信息情况。对单位机构变化情况及重要人事任免、等情况随时公开,主动公开了领导人员变动、调整情况,领导人员姓名、分工等信息,本单位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及相关职能职责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情况。筹备建设图书馆,并于2015年1月19日面向市民开放。
三、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有关文化执法、文体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条例》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载体建设比较薄弱,公开力度和内容更新还不够,对公开内容的正确把握还缺少信心。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员培训,做好平台搭建和载体的软硬件建设;二是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学习,领会《条例》和《保密法》实质,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