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人民政府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浏览:14726次'时间:2015年3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五个重要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应报告的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4年,我区按照《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多种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我区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全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具体日常工作。 (二)及时更新《目录》和《指南》。2014年我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并在抚顺市政务公开网公开,现目录下有信息131条。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制度建设。我区已建立《新抚区政务信息公开内部审查及发布程序》、《新抚区政务信息公开考评制度》、《新抚区政务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新抚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新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新抚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等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四)增加信息查阅场所。2014年年初,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的通知》,新增查阅点2处,分别在南花园街道的湖边社区和千金乡的千金村,提供查阅信息百余件,现我区共有信息查阅点4处。 (五)加大宣传力度。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我区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医院、进企业、进乡镇一系列“515政务公开活动”,让基层群众了解政务公开,支持政务公开,从政府信息公开中得到实惠。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6000余次。 二、五个重要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我区对五个重要方面政府信息,重点公开工作积极安排部署,全年在区政府门户网“重点政府信息”栏目更新信息30条,涉及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廉租住房合格人员、实物配租选房情况等多方面。同时,将《2015年新抚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新抚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草案)》等重要工作报告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 三、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辽政办发〔2013〕61号)文件精神,去年,区委宣传部成立网信办,重点做好热点及重大舆情关注工作。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及重大舆情90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区门户网更新信息115条,制发45个文件也全部在门户网公开。1-4月我区用“新抚宣传”发布微博信息,共发布微博信息150条,5月1日开始,我区微博账号更名为“新抚发布”,我区共发布微博信息155条。各部门通过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载体第一时间主动、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全区发布各类信息1004条。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五个重要方面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或其他公开渠道公开。同时,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合理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全年更新内容200余次,今年我区将对网站进行改版,增加新便民服务内容。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区未接到公开信息申请。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区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全区信息公开体系有待完善 我区现有政府门户网,还有新抚金融网、新抚科技信息网、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缺乏统一管理、合理规划,各部门也没有明确的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现已着手改版政府门户网,督促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提高工作管理水平。 八、其他应报告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