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浏览:16334次'时间:2021年3月26日

区司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区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局长谢运星,副局长李杰民、金振鑫。并有派出机构7个(即7个乡街司法所)。

区司法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社会矛盾化解、特殊人群管理、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

一是承担法治建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方面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并部署相关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各部门依法行政,并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应诉案件。

三是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全民普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是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是拟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区内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是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并作出合法性审查,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区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

七是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

八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负责人:任志勇

办公室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新抚路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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