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浏览:17844次'时间:2021年3月26日

新抚区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主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实施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五)负责统筹全区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负责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实施工作,负责全方面督导评价

)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美育工作。

(十)承担上级下达的重大教育科研项目,拟订区级教育改革的有关课题并组织实施

(十)统筹管理全区教育方面的国际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

(十)贯彻落实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各项工作。按分工负责区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建设和管理

(十三)完成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负责人:隋丽

办公室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新抚路71号

联系电话:52366707

电子邮箱:jyj286206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