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浏览:34221次'时间:2020年6月14日
新抚区民政局职能配置
新抚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二)承担依法对全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责任。 (三)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不含医疗救助,下同)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承担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民主政治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组织、指导乡街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六)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特困人员、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收养工作。 (七)负责推进婚俗改革,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指导婚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婚姻登记工作。 (八)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区民政局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应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全区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行政负责人:王力笪 联系电话:024-58583621 办公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新抚路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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