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文件解读
浏览:44483次'时间:2019年3月15日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共分组织机构和具体工作要求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组织机构

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和危害较大的森林火灾,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扑火前指”),并成立相应配套的组织指挥体系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工作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对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指挥部成员总指挥陆波同志,副总指挥王晨同志,各有林单位行政负责人均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主任由程旭同志兼任。

第二部分:工作要求

方案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管理三方面做了细致要求明确全区各级森防领导要增强责任意识,各部门应当加强预防,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要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有计划的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要强化春耕、“清明”等重点时段及重点区域火源管理,增加巡护次数和密度,必要时要增派人员,实施死看死守。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报告和时限管理制度,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不报等现象发生

要认真执行《抚顺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因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责任人责任。

文件链接:http://www.fsxf.gov.cn/ins_wj.asp?s=56&i=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