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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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抚顺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现公布新抚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监督指导下,新抚区政府立足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办安排,研究制定了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本着五公开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促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21年,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150余条。 2.政府信息公开类别。权责清单、政府文件、政府会议、政策解读、机构设置和职能、发展规划、统计信息、重大项目、公共资源、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企业减负等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我区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重大项目、公共资源、社会公益、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信息500余条。二是通过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履职、申请渠道畅通,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登记、备案、归档台帐健全。对申请人所需信息,采取邮寄、自行领取等方式,答复书中明示救济渠道和能够区分文书的编号。 2021年,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土地征占、房屋拆迁、回迁安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对4件申请,按照申请“流程办理”,均予以明确答复,答复率100%。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积极开展公文属性认定制度建设,以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明确标注了“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等。主动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上作出了明确标注。 (四)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涵盖职责分工、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等各大栏目;二是紧跟省市指挥部工作部署完善疫情专栏建设,积极与市政府网站保持一致,依法向社会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三是充实“六稳六保”专栏建设,我区紧跟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向社会公布依法“六稳六保”相关内容,;四是完成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五是加强政府网站监管,实现政府网站达标运行。 (五)监督保障 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范围,每月按照100%比例开展政务新媒体检查,及信息报送统计工作,细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工作执行力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人员编制少,无专人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仅有两名工作人员分别兼职负责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政务新媒体工作以及政府网站建设工作。 下一步,按照《新抚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全区各镇街、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价打分,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