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医保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134次'时间:2024年2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医保局积极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上报工作信息,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医保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具体日常工作。按照新抚区政办的要求和标准,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刘学为组长,副局长宋思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吴頔为成员,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新抚区政务信息公开内部审查及发布程序》、《新抚区政务信息公开考评制度》等规章制度上报和发布信息,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三)依托载体,确保政务公开落实。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医保局通过微信平台、8890平台发布了医保局工作职能和咨询电话,集中发布医疗保障相关法规文件1条,并围绕医保政策高频办事事项,发布热点问题解答248条,进一步做好相关事项办事指南、服务标准等的政策解读工作,切实维护了群众知情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积极落实重大决策公开,重要政策措施的实施落实公开、重要工作的进展和结果公开、权责清单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2023年医保局没有发生上述需公开内容。 三、开展政策解读,回应情况。医保局在8890平台等渠道收到各类咨询投诉件及时解答,群众满意率100%。自成立以来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新抚区医保局单位人员少,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针对以上问题,2024年医保局将进一步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同时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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