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浏览:6239次'时间:2021年1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为落实好本部门的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简要报告。

一、总体工作情况

本年度,医保局积极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上报工作信息,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医保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具体日常工作。按照新抚区政办的要求和标准,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阎东为组长,副局长杨博书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吴頔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新抚区政务信息公开内部审查及发布程序》、《新抚区政务信息公开考评制度》等规章制度上报和发布信息,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执行。

(三)依托载体,确保政务公开落实。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医保局通过微信平台、8890平台发布了医保局工作职能和咨询电话,集中发布医疗保障相关法规文件32条,并围绕疫情期间高频办事事项,发布热点问题解答52条,进一步做好相关事项办事指南、服务标准等的政策解读工作,切实维护了群众知情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由于新抚区医保局属新成立部门,由于单位人员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针对以上问题,2021年医保局将进一步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同时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