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营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127次'时间:2024年2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以及《关于报送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新抚区营商局通过总结2023年政府公开信息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抚区营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新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并为新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录入助企纾困相关条例,全面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依托“新抚营商”公众号发布信息17条,视频号发布视频1条,坚持定期发布营商环境公开信息,深化宣传,推动全区营商环境向优转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新抚区营商局全面遵从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于公开内容的展示频率不够高。

二是工作中对于应公开内容范围把控不够精准,公开内容数量不够多。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公开信息发送评率,通过视频号和公众号进行信息公开,深化网络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加强对于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研讨会议,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